來源: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:2025-09-04
在現實中,由于各種原因,可能會有人提出疑問:辦學許可證可以轉讓嗎?答案是否定的,辦學許可證不可以轉讓。
下面從幾個方面為大家詳細解釋。?
辦學許可證具有很強的專屬性。它是針對特定主體(申請辦學的組織或個人)核發的。這意味著,在申請辦學許可證時,教育行政部門會對申請主體的多方面資質進行嚴格審核,包括資金狀況、場地條件、師資力量等。只有當這些條件都符合要求時,才會頒發辦學許可證。而這些審核通過的條件與申請主體是緊密相連的,不同的主體其資金、場地、師資等情況各不相同,所以辦學許可證不能隨意轉讓給其他主體。?
從法律規定層面來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九條明確規定:“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,除法律、法規規定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可以轉讓的外,不得轉讓。” 辦學許可證就屬于這里所規定的不得隨意轉讓的行政許可。同時,在教育領域的相關法規中,也著重強調了這一點。
比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六十二條規定:“民辦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并予以警告;有違法所得的,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止招生、吊銷辦學許可證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……(七)偽造、變造、買賣、出租、出借辦學許可證的;……” 這就以法律條文的形式,清晰且嚴厲地禁止了辦學許可證的轉讓行為。?
若有人試圖轉讓辦學許可證,無論是轉讓方還是受讓方,都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。?
對于轉讓方而言,如果違反規定轉讓辦學許可證,首先,因違反 “不得買賣、出租、出借辦學許可證” 的法律強制性規定,轉讓辦學許可證所涉及的相關協議會被認定為無效。這就意味著轉讓方不得不返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。其次,如果這種涉嫌 “買賣、出租、出借辦學許可證” 的行為被舉報或被教育行政部門查出,轉讓方面臨的將是嚴重的行政處罰,例如被責令限期改正、警告,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會被責令停止招生,甚至吊銷其辦學許可證。更為嚴重的是,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,還將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。并且,轉讓方很可能會被禁止從事教育行業,列入失信 “黑名單”,對其個人或企業的信譽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。?
對于受讓方來說,由于 “學校轉讓協議” 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無效,受讓方原本購買、收購辦學許可證以開展辦學活動的目的必然無法實現。從法律角度來講,在辦學許可證的舉辦者沒有依法變更的情況下,受讓方在后續處理學校諸多事項時,將面臨重重阻礙。例如在學校運營過程中的一些決策、管理等方面,可能會受到原舉辦者的牽制,畢竟舉辦者在民辦學校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和影響力。?
曾有這樣一個案例,韓女士經朋友介紹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轉讓一家美術培訓機構,并且對方承諾可以將辦學資質等一并變更。韓女士在協商后,三方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和資質掛靠協議,約定將劉女士在觀山湖美術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,掛靠在韓女士公司的名下。但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的規定,民辦培訓學校不得買賣、出租、出借辦學許可證,不得將辦學資格和辦學項目委托或承包給其他機構和個人。這種資質掛靠行為屬于違法違規行為。一旦被查實,機構將面臨處罰。這充分說明了試圖通過轉讓、掛靠等方式獲取辦學資質是不可行的,并且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。?
辦學許可證的法人和校長是可以變更的。變更辦學許可證的法人,需要遵循一定的條件和程序,確保變更過程的合法性和規范性。
那么問題來了,他和轉讓有什么區別?答案在于一個是目的性和能力吧,轉讓是以商業性為目的,對方未必有能力保障教學質量。
辦學許可證是嚴禁轉讓的。它關乎教育行業的規范秩序、教育質量以及受教育者的權益保障。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,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切勿嘗試轉讓辦學許可證。如果有辦學需求,應當按照正規的流程和要求,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。